课改实践
优质课堂教师行为标准
作者:教务处 更新时间:2019年03月08日 字体:【

 

1.机智灵活,课堂驾驭调控能力强。
2.全身心投入、富有激情和活力。
3.普通话标准、流利,幽默、有感染力,声音大小适中(不提倡用耳麦)。
3. 板书设计新颖、布局合理、书写规范、体现知识框架。
4. 教态自然大方、衣着庄重、富有感召力和亲和力,关注和热爱全体学生。
5. 正确使用教具,熟练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。
6.课前有布置学生预习和自学。有预习练习的布置(教材上的部分练习或者教师自编的预习导学案)、有练习目标和练习处理。
7.无教案不上课。一课时一教案,不得使用旧教案、全盘抄袭或网上下载他人教案。教案着重备学生、备方法、备活动、备重点难点、备当堂训练。每个教案后要有课后反馈(包括学生反馈)。
8. 能确保课堂纪律、对学生训练有素,学风正、气氛好、动静分明。
9.上好练习讲评课、试卷讲评课。按时、按质、按量处理、批阅家庭作业。教师自己要建立错题集并指导学生建立和用好错题集)。
10.不迟到早退、不私自调课、旷课;不接打手机玩手机;不抽烟;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;不拖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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